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上半年,清河区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执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严格疫情联防联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严肃疫情防控司法环境,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大局抓服务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面对疫情“大考”,我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久生统筹全局,坐镇指挥,党员干部齐响应。全体干警均上一线,下沉到社区,当好社区志愿者,与社区工作人员并肩作战,有27名干警白加黑坚守小区路口执勤,突击队员更是挨家挨户上门登记,做到了守住卡口零失误,同时积极开展了“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普法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群众和即将外出务工的人员提供贴心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交出了一份群众满意的答卷。
(二)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件21人。组建专业化办案小组,建立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机制,严格审查把关,绝不拔高定性,也不降格处理。对吴某某等涉黑涉恶案件中,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补强证据,最终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起诉到法院,完成了“双清零”工作任务,该案的办理得到了区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保障群众财产安全。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件6人。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和危害脱贫攻坚犯罪,提起公诉一件一人。选派22名干警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双联双保下基层活动”为精准扶贫脱贫贡献检察力量。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绿水青山”。积极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水环境保护”和“春季秸秆禁烧”等专项监督活动,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张相镇等多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清河区烈士陵园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秸秆焚烧防控工作机制;张相镇南台村“小清河”支流段存在畜禽粪便污染得到整改。
二、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强化刑事犯罪打击,全力做好“捕诉一体化”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件7 人,批准逮捕 7件7人,案件审结率达100%,无捕后判决无罪情况,无捕后瑕疵案件。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件49人,其中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 经审查,提起公诉21件32人,不起诉5件7人,无瑕疵案件发生。
(二)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依法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的申诉,加大监督力度,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办理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7件,已向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执行、怠于执行依法进行监督,目前已立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
(三)稳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监外执行检察活动,对监外执行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监外执行人员共有35人,其中缓刑3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无脱漏管现象发生。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一)紧贴群众需求提升公益诉讼实效。
始终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履行民行检察职能的重要职责,注重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上下功夫。上半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其中,行政机关落实整改5件,其余19件目前仍在整改中。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无缝对接,形成公益诉讼合力。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市院关于探索建立行政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工作要求,经院党组批准,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聘任区水利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位专业行政人员担任兼职检察官助理,此项工作的开展,也标志着我院在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全方位做好未成年工作。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针对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创新“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举措,与教育部门联合查询机制,有效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推荐法治进校园常态化,6名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
(三)主动履职尽责,做好信访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司法办案区坚持遵守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做到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办案工作同步抓紧抓好,踏实做好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9人次,确保案件顺利对接,群众每一份诉求都能及时得到回应和妥善解决。
四、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检察人员违纪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当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为四大部。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转变司法理念,积极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律师的沟通,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人,占总案件的83.7%。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发展不平衡,在刑事抗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二是少数干警业务知识更新不快,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少数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清河区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奋力实现。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贡献检察工作新产品。做到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工作重点,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及“套路贷”等刑事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着力适应维护公平正义新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深化监督成效,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重点领域,聚焦在土地出让、食药安全、水源地保护等领域依法采取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
三、更加注重推进改革,着力激发全面协调均衡发展新动力。进一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扎实做好各类人员思想政治和能力培养工作,提升干警大局观念和协调配合意识,着力解决人员心理、能力不适应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问题。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官绩效考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四、更加注重教育管理,着力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新形象。坚持不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四风”新动向和司法不规范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专题警示教育,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