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伟带队深入清河区张相镇,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相关工作进行走访调研,并与张相镇党委书记李枫、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武云丽共同参加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李建伟检察长在走访中与张相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干部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辖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及未来发展方向,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以便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治环境。她还结合清河检察工作实际,对乡镇所辖范围内的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法治工作表示关心,对张相镇近年来在党建工作、班子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区检察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服务保障乡镇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参加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为清河区明长城西台子烽火台遗址设立保护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长城保护,按照《辽宁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继去年在聂家满族乡广东山村设立长城保护牌后,今年,以办理明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在张相镇二台子村再次设立长城遗址保护牌,以检察之力构筑长城保护法治屏障。

活动现场,在检察干警和张相镇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检察机关制作的“保护长城 人人有责”宣传提示板正式设立,为营造长城保护浓厚氛围增添了一抹检察蓝。与此同时,长城遗址所在村将设置长城遗址保护围栏,清理周边玉米秸秆和生活垃圾,切实将长城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长城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着中华民族特有的价值理念和精神内涵,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和历史价值,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是法定职责,更是历史使命。
下一步,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凝聚长城保护工作合力,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着力点,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护航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