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与法“童”行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近日,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莉娜走进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本次法治课围绕“防范校园欺凌,守护青春成长”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防范被侵害”为主要内容,紧扣学生成长需求,通过“案例剖析+知识讲解+互动引导”的模式,让法治教育既“有深度”又“接地气”。授课过程中,检察官结合多起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全方位拆解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从常见的肢体冲突、言语辱骂,到易被忽视的社交孤立、恶意排挤,再到隐蔽性强的网络暴力,用直观的案例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校园欺凌并非“小事”,每一种形式都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长期、深远地伤害,可能导致受害者出现自卑、焦虑、厌学等问题,甚至影响一生。同时,检察官结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结合办案实际,针对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险情形,剖析应对方法,教育引导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让我们受益匪浅,今后遇到校园欺凌要学会勇敢说“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加明白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强有力的后盾。课后,检察官还向学生们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
下一步,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走深走实,把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课送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同学的身边,联合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共青团等组织共同织密“保护网”,形成六大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