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部署。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建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预期实效。
会议强调
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思想、意志、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务实的政治自觉学纪、明纪、知纪、守纪。
会议要求
要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责任。要充分发挥检察宣传新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要强化督导检查,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绩,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有力检察支撑,在新时代清河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