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与法同行,“未”你守护
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树立遵纪守法法律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3月13日,值此开学之季,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建伟到清河高级中学开展法治宣传,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活动开始前,清河区教育局局长何平为李建伟代检察长颁发清河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书,接过聘书,李建伟代检察长深感责任重大,并表示将全面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帮助同学们提高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随后,她代表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向清河高级中学的同学们赠送了法律书籍,并发放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
课堂上,李建伟代检察长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和人生经历,为同学们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惩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什么是未成年人、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界线是什么等诸多法律常识,并向同学们讲授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包括聚众斗殴校园暴力类案件、吸食毒品容留吸毒类案件、帮信网络诈骗类等案件。她勉励同学们要增强法治观念,要用法律“强身健体”、增强道德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用积极健康的知识充实自己的生活,正确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做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自觉遵纪守法的人。课堂上,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学习氛围浓厚,大家纷纷表示这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让自己受益匪浅,今后,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努力成为国家社会栋梁之材。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法律是保护花朵茁壮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更好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丰富宣讲方式和内容,为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扣子,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